二级学院-经管学院(2023)
当前位置: 首页>>学生工作>>奖贷助保>>正文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士官、义务兵役学费补偿政策解读(申请流程)
发布时间:2023-03-30     作者:     浏览次数:

转: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士官、义务兵役学费补偿政策解读(申请流程)-学工部 (huat.edu.cn)

一、适用对象

是指我校(含科技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应届毕业生:入伍当年的毕业生(从2009年开始实施)

在校生:入伍当年还未毕业的学生(从2011年开始实施)

往届毕业生:入伍前几年已经毕业(从2013年开始实施)

退役复学学生:退役后,继续返校学习(从2011年开始实施)

高校成人教育、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类学校及自考类学校学生,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全部学费政策的学生、定向生、委培生、国防生、部队招收的大学毕业生干部、2015年以前的直接招收的士官(2015年起,直招士官也可享受学费补偿)和以其它非义务兵形式到部队参军的高校学生,不在补偿代偿及资助范围内。

二、补偿标准

本科生:2022年起(含2022年)每学年最高12000元,2014-2021年(含2014年)每学年最高为8000元,2014年前每学年最高6000元。

研究生:2022年起(含2022年)每学年最高16000元,2014-2021年(含2014年)每学年最高为12000元。

三、补偿范围

义务兵:2009年起。

直招士官:2015年起

四、补偿政策解读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1.服兵役学生攻读更高层次学历是否能继续享受减免政策?

根据《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第八条规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的年限,按照国家对本科、专科(高职)、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规定的相应修业年限据实计算。以入伍时间为准,入伍前已达到的修业规定年限,即为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年限;退役复学后应完成的国家规定的修业年限的剩余期限,即为学费减免的年限;复学后攻读更高层次学历不在减免学费范围之内。

专升本连读、本硕连读、中职高职连读、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的年限,分别按照完成本科、硕士、高职和第二学士学位阶段学习任务规定的学习时间计算。

专升本、本硕连读学制在校生,在专科或本科学习阶段应征入伍的,以实际学习时间实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本科或硕士学习阶段应征入伍的,以本科已学习时间或硕士已学习时间计算,实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其以前专科学习时间或本科学习时间不计入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中职高职连读学生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年限,按照高职阶段实际学习时间计算。

2.补偿中只包含学费,不含住宿费、书本费等杂费。

3.补偿或代偿形式:同一个学生只能选择一种方式,选择了补偿学费就不能选择贷款代偿,选择了贷款代偿就不能选择补偿学费。不能一学年选择补偿学费,另一学年选择助学贷款代偿。一般学校建议学生按照就高原则填报。

(1)学生张某,在我校就读4年,学费标准5200元/年。第一年学费自行缴纳,后三年申请助学贷款,每年6000元。按照学费申报补偿20800(5200×4),按照贷款申报补偿18000(6000×3)元。根据就高原则,按照20800上报。

(2)学生李某,在我校就读4年,学费标准4000元/年。四年申请助学贷款,每年8000元。按照学费申报补偿16000(4000×4),按照贷款申报补偿32000(8000×4)元。根据就高原则,按照32000上报。

4.系统报名:

2010年以后参军学生必须通过征兵系统报名,未参加预征报名的学生,必须进入征兵系统进行补报(如补报系统暂未开通,待开通后再补报),退役复学学生也需要进入征兵系统中进行网上登记。

具体流程参考:https://www.gfbzb.gov.cn/z/bmgl2023/index.jsp。

5.“实习毕业”:该政策只针对科技学院高职学生,特指读完二年级去当兵的,如果学校按照教学计划将学生第三年当兵期间作为实习时间,同时学生在正常毕业时间取得了毕业证,需要缴纳第三年学费,且退役后不复学的。退役后按特殊情况可以先填写复学资助申请表格(不能作为在校生一次性申报三年资助),备注说明“第三年实习毕业”,能否获批学费补偿视当年上级部门审批情况而定(注:目前学校没有专科学生)。

6.补偿资金发放方式:

毕业生、在校生一次性将补偿金额发放至学生本人银行卡中(极特殊情况发至学生家长银行卡中,例如学生部队意外死亡);

退役复学的学生,一次性申请,分年度发放。未缴纳学费的冲抵当年学费,已经缴纳的退还至学生本人银行卡中。如复学后发生休学、退学等,补偿资金顺延或退还上级财政。

7.时间跨度:

由于现行的征兵工作一般在9月份左右结束,所以每年10月中旬学校向省教育厅报送学费补偿相关材料,审批合格后资金一般会在次年3-4月下达到学校,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逐一联系学生,并将补偿资金转入学生本人银行卡中。

学费补偿以提交相关表格时间开始计算(不以何时入伍开始计算)。错过该时间节点需要再等一年时间,方可补报。

五、补偿流程及所需材料

1.全国征兵网登记报名信息(确保学生资助中心能够查询);

2.根据需要下载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走兵时)或者《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退役复学时)。

3.毕业生、在校生走兵时申请学费补偿、贷款代偿需要提供的材料:

(1)《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2份;

(2)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书复印件(确保印章清晰),1份;

以上2份材料确保印章一致

4.退役复学学费减免需要提供的材料:

(1)《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2份;

(2)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书复印件(确保印章清晰),1份;

(3)退役证复印件(确保印章清晰),1份

六、相关网站

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

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版权所有@2021年  学院地址:湖北省十堰市车城西路167号
邮编:442002 电话:0719-8512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