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学院-经管学院(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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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经济管理学院2023-2024学年表彰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06     作者:张倩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树立优秀大学生典型,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经学院分党委研究,决定对2023-2024学年中涌现出的一批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的荣誉称号

个人(集体)申请类:

1、三好学生(分配名额至班级进行推选)

2、经管之星(个人申请、学工办评选)

3、优秀导生(个人申请、学工办评选)

4、优秀志愿者(个人申请、学工办评选)

5、学霸宿舍(寝室长申请,学工办评选)


组织推荐类:

1、三好学生标兵(从三好学生中产生,学工办评选)

2、优秀迎新工作者(分团委推荐、学工办评选)

3、优良学风班(辅导员推荐,学工办评选)

二、评选表彰范围

经济管理学院全体本科生、班级、寝室参评,2024级新生(含2022级专升本)不参与此次评选。

三、评选条件及流程

个人(集体)申请类

1.评选流程:由申请人提交申请,学工办审核,并组织评选。

2.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

候选人应同时符合以下标准: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2.积极参加创新创业实践、文化体育活动或其他社会活动,支持学校、学院、年级及班级的各项工作,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3.学习勤奋,刻苦钻研,学年内各门必修课考核成绩均在良好以上,操行成绩评定为优秀,学年综合测评达班级前 5名;

4.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规定

(二)经管之星

1.符合《管理制度汇编》第三章《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学生奖励办法》第十九条汽院之星的相关规定。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学习成绩、团学活动、志愿公益某一方面有突出的事迹或成就;

2.每个类别(学习优异星、勤奋自强星、道德风尚星、志愿服务星、体艺特长星、科技创新星、社团活动星)各评选1-2人。

(三)优秀导生

候选人应同时符合以下标准: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按要求完成阳光健康跑任务

2.担任导生工作满一年,学习认真,成绩优良,无不及格课程;

3.积极协助辅导员和班主任开展班级管理,引导学生配合学校及学院开展各项工作;

4.所带班级学风良好;

5.工作特别优异者可破格申报。

(四)优秀志愿者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品行端正,作风优良,成绩优异,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2.积极参加校内外志愿服务活动,且本年度(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累计志愿服务时长超过100小时(以志愿汇APP记录为准),服务业绩突出;

3.坚持开展志愿服务并作出较大贡献,特别是在乡村振兴、生态环保、社区服务、支农支教、大型活动、文化建设等领域中表现突出;

4.在参与学校各类公益建设活动、服务社区行动、服务基层治理等各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大力弘扬志愿精神,取得示范性效应。

(五)学霸宿舍

1.宿舍学风好。宿舍成员学习目标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良,积极参加各类学习竞赛、学术讲座、创新创业等活动。宿舍成员学年内无挂科(公共素质选修课除外),两学期综测排名均在班级前50%,且1/2以上成员在学年内获得各类奖学金或在各类比赛中获得校级(含)以上奖励。(若是跨学院混合宿舍,则只计算本学院学生)

2.宿舍舍风好。宿舍成员讲文明,懂礼貌,团结友爱,互帮互学,和睦相处,集体荣誉感强,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

3.宿舍纪律好。宿舍成员自觉遵章守纪,做到“两遵守”,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宿舍成员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遵守宿舍管理规定,做好文明卫生建设,无夜不归宿、卫生脏乱差(包括宿舍物品杂乱、乱扯电线、乱挂乱贴、地面不净、桌面不洁、床铺不整以及卫生间不洁净等现象)、使用和存放违章电器或违禁物品等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

组织推荐类

1.评选流程:由学工办(或分团委)根据申报条件组织开展评选。

2.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标兵

候选人应同时符合以下标准:

1.三好学生标兵从三好学生中推荐产生,要求学年内各门功课成绩优秀率为80%以上,且在校级以上竞赛中取得突出成绩,各方面表现优异或为学校作出突出贡献者。

(二)优秀迎新工作者

1.符合《管理制度汇编》第三章《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学生奖励办法》第十七条的相关规定;

2.申请人在学院迎新工作中主动担当,服务大局,为学院迎新工作顺利开展做出了较大的贡献。

(三)优良学风班

1.符合《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学生奖励办法》优良学风班相关规定;

2.课程绩点:班级成员上一学年平均学分绩点达2.5以上(以教务系统中全部成绩(含补考重修)为测算依据);若当学年任一学期只有实习课程,该班级成员当学期平均学分绩点需要达2.7以上;

3.阳光健康跑参与率达95%以上;体质测试优良率达10%以上;

4.班级英语通过率处于所属学院同年级中全体班级平均英语通过率前20%;

累计英语四级通过率:评选学年时为大三年级的班级,原则上不低于50%;评选学年时为大四年级的班级,原则上不低于70%;

5.班级中没有学生因未能达到学业相关要求受到退学处理;班级成员无旷考、作弊、违反校纪校规受处分等违纪事件发生。

四、评选表彰工作要求

1.各班级要高度重视评比表彰工作,做好评比的动员、宣传、组织、评选和报送工作本次评选的学院先进个人将择优推荐至学校参评先进个人;

2.评比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相关要求评选出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学院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和集体将发放荣誉证书和物质奖励;

3.个人(集体)申请类荣誉,请申请人1113日(周下午5:00前将申报表和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jjglxy567@163.com邮箱;纸质版提交至4409办公室(老校区学生)或梅园一栋一站式大厅辅导员办公室(新校区学生)。(武襄基地学生只需上交电子版材料;组织推荐类荣誉无需提供申报材料)

发送至邮箱的电子版命名为:

班级-姓名-“荣誉称号”-申报表

班级-姓名-“荣誉称号”-汇总表


附件1:三好学生名额分配表

附件2:三好学生申报表

附件3:经管之星申报表

附件4:优秀导生申报表

附件5:优秀志愿者申报表

附件6:学霸宿舍申报表

附件7:三好学生评审汇总表

附件8:经管之星、优秀导生、优秀志愿者评审汇总表

附件9:学霸宿舍评审汇总表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719-8512728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11月6日


附件1:经济管理学院2023-2024学年“三好学生”名额分配表

年级

班级

三好学生名额

21级(本部)

财务211

2

财务212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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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财务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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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Z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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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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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Z213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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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Z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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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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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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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Z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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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级(襄阳、武汉基地)

物流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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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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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物流Z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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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国贸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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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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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212

1

营销213

1

营销Z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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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营销Z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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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

班级

三好学生名额

22级

物流221

2

物流222

2

财务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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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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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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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贸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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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贸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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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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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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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资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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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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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信管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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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级

物流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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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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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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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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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贸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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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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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资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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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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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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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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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管231

1

信管232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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