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学院-汽车商学院(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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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汽车商学院2024-2025学年表彰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1-11     作者: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树立优秀大学生典型,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对2024-2025学年中涌现出的一批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的荣誉称号

个人(集体)申请类:

1、三好学生(分配名额至班级进行推选)

2、商院之星(个人申请、学工办评选)

3、优秀导生(个人申请、学工办评选)

4、优秀志愿者(个人申请、学工办评选)

5、学霸宿舍(寝室长申请,学工办评选)

组织推荐类:

1、三好学生标兵(从三好学生中产生,学工办评选)

2、优秀迎新工作者(分团委推荐、学工办评选)

3、优良学风班(辅导员推荐,学工办评选)

二、评选表彰范围

汽车商学院全体本科生、班级、寝室参评,2025级新生(含2023级专升本)不参与此次评选。

三、评选条件及流程

个人(集体)申请类

1.评选流程:由申请人提交申请,学工办审核,并组织评选。

2.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

候选人应同时符合以下标准: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2.积极参加创新创业实践、文化体育活动或其他社会活动,支持学校、学院、年级及班级的各项工作,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3.学习勤奋,刻苦钻研,学年内各门必修课考核成绩均在良好以上,操行成绩评定为优秀,学年综合测评达班级前5名;

4.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规定,按要求完成阳光健康跑任务。

(二)商院之星

1.符合《管理制度汇编》第三章《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学生奖励办法》第十九条汽院之星的相关规定。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学习成绩、团学活动、志愿公益某一方面有突出的事迹或成就;

2.每个类别(学习优异星、勤奋自强星、道德风尚星、志愿服务星、体艺特长星、科技创新星、社团活动星)各评选1-2人。

(三)优秀导生

候选人应同时符合以下标准: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按要求完成阳光健康跑任务;

2.担任导生工作满一年,学习认真,成绩优良,无不及格课程;

3.积极协助辅导员和班主任开展班级管理,引导学生配合学校及学院开展各项工作;

4.所带班级学风良好,班级学年平均学分绩点达2.5以上(含补考重修成绩),阳光健康跑参与率达95%以上,无旷考等违纪事件发生。

5.工作特别优异者可破格申报。

(四)优秀志愿者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品行端正,作风优良,成绩优异,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2.积极参加校内外志愿服务活动,且本年度(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累计志愿服务时长超过100小时(以志愿汇APP记录为准),服务业绩突出;

3.坚持开展志愿服务并作出较大贡献,特别是在乡村振兴、生态环保、社区服务、支农支教、大型活动、文化建设等领域中表现突出;

4.在参与学校各类公益建设活动、服务社区行动、服务基层治理等各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大力弘扬志愿精神,取得示范性效应。

)优秀楼层长

本项由宿管中心统一评选,请以宿管中心通知为准,申请材料提交至宿管中心。

候选人应同时符合以下标准: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按要求完成阳光健康跑任务。

2.有强烈的责任心、事业心和吃苦奉献精神,不计个人得失,把集体利益摆在首位,组织观念强,服从组织的各项安排。

3.担任楼层长半年以上,在学生宿舍网格管理和文明宿舍创建工作中,出色完成所负责的工作,任职期间工作完成度达90%及以上,所在楼层整体情况良好,宿舍氛围融洽,卫生状况良好。

4.上一学期无必修课不及格。

)学霸宿舍

1.宿舍学风好。宿舍成员学习目标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良,积极参加各类学习竞赛、学术讲座、创新创业等活动。宿舍成员学年内无挂科(公共素质选修课除外),两学期综测排名均在班级前50%,且1/2以上成员在学年内获得各类奖学金或在各类比赛中获得校级(含)以上奖励。(若是跨学院混合宿舍,则只计算本学院学生)

2.宿舍舍风好。宿舍成员讲文明,懂礼貌,团结友爱,互帮互学,和睦相处,集体荣誉感强,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

3.宿舍纪律好。宿舍成员自觉遵章守纪,做到“两遵守”,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宿舍成员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遵守宿舍管理规定,做好文明卫生建设,无夜不归宿、卫生脏乱差(包括宿舍物品杂乱、乱扯电线、乱挂乱贴、地面不净、桌面不洁、床铺不整以及卫生间不洁净等现象)、使用和存放违章电器或违禁物品等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

组织推荐类

1.评选流程:由学工办(或分团委)根据申报条件组织开展评选。

2.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标兵

候选人应同时符合以下标准:

1.三好学生标兵从三好学生中推荐产生,要求学年内各门功课成绩优秀率为80%以上,体测成绩合格且排名位列班级前30%,在校级以上竞赛中取得突出成绩,各方面表现优异或为学校作出突出贡献者。

(二)优秀迎新工作者

1.符合《管理制度汇编》第三章《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学生奖励办法》第十七条的相关规定;

2.申请人在学院迎新工作中主动担当,服务大局,为学院迎新工作顺利开展做出了较大的贡献。

(三)优良学风班

1.符合《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学生奖励办法》优良学风班相关规定;

2.课程绩点:班级成员上一学年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5(以教务系统中全部成绩(含补考重修成绩)为测算依据);若当学年任一学期只有实习课程,该班级成员当学期平均学分绩点需达2.7以上;

3.阳光健康跑参与率达95%以上;体质测试优良率达10%以上;

4.班级英语通过率处于所属学院同年级中全体班级平均英语通过率前20%;累计英语四级通过率:评选学年时为大三年级的班级,原则上不低于50%;评选学年时为大四年级的班级,原则上不低于70%;

5.班级中没有学生因未能达到学业相关要求受到退学处理;班级成员无旷考、作弊、违反校纪校规受处分等违纪事件发生。

四、评选表彰工作要求

1.各班级要高度重视评比表彰工作,做好评比的动员、宣传、组织、评选和报送工作。本次评选的学院先进个人将择优推荐至学校参评先进个人;

2.评比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相关要求评选出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学院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和集体将发放荣誉证书和物质奖励;

3.个人(集体)申请类荣誉,请申请人于11月13日(周三)下午5:00前将申报表和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jjglxy567@163.com邮箱,纸质版提交至4409办公室

发送至邮箱的电子版命名为:(请严格按照要求命名)

班级-姓名-“荣誉称号”-申报表

班级-姓名-“荣誉称号”-汇总表

4.联系人:罗老师,联系电话:0719-8512728。


附件1:三好学生名额分配表

附件2:三好学生申报表

附件3:商院之星申报表

附件4:优秀导生申报表

附件5:优秀志愿者申报表

附件6:学霸宿舍申报表

附件7:三好学生评审汇总表

附件8:商院之星、优秀导生、优秀志愿者评审汇总表

附件9:学霸宿舍评审汇总表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汽车商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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